受贿6197万余元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段彦修获刑14年

 人参与 | 时间:2024-12-25 04:00:41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受贿石化2024年11月5日,余委书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元中原党彦修代表段彦修受贿一案,气分对被告人段彦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公司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记段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获刑上缴国库。受贿石化

图片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23年9月,余委书被告人段彦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元中原党彦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气分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记段代表等职务上的获刑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原油配置计划调整、受贿石化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12个公司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197万余元,其中2500万元系未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彦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段彦修尚有2500万元未实际取得,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退缴,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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